财务制度: 一、资助款发放流程及要求: 1、麦田计划会在每学期开学时进行资助款的发放,并不定期进行助学金发放(根据开学后资助孩子的情况来定,如果开学没有到一半时间资助的孩子确定为这个学期被资助,及时整理资料准备资助款的发放。如果开学时间已经超过一半时间那资助的孩子资助日期为下个学期。) 2、资助款发放前,由助学部负责人提供此次资助款发放的发放表和发放总额,报由财务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由种子、莫凡进行批示(次项工作不的超过5个工作日)。 3、确定好资助款拨放时间及时通知助学部负责人,由助学部通知各资助点财务负责人,注意收款 4、与此同时各资助点拟订资助款发放计划,确定时间,公布在麦田计划青苗版,邀请有时间的麦民共同去发放资助款。 5、各资助点根据资助孩子名单让孩子给资助人写信,在资助款发放时检查孩子写信情况,资助款发放完后由各资助点负责人把信件统一由邮局邮寄给资助人,或助学部通信组。 6、资助款须在当地志愿者,资助生所在学校老师等相关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进行发放,并进行现场拍照,事后把发放情况发帖到麦田青苗版。学生领款时在发放表上签字或按手印,并在麦田计划资助款发放收剧上签字。具体表格和收据在发放前由助学部负责制作,并同时提供资助人联系方式信息表,与资助款同时发给各对应的资助生。 7、麦田计划资助款以全额方式发放至受助学生,学生领款时须与监护人同时在场,若监护人行动不便或其它情况不便到场,则可由受助学生的其他成年并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陪同领取。若受助学生不再继续学业,则取消该学生助学金,并通知助学部(助学部各地方联络人)。在助学部志愿者与捐助人沟通后,通知资助点负责人该笔助学金具体处理方法,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决定。 8、发放资助款时,须同时收集受助学生照片,以便资助人需要。 9、资助款发放完毕,一个月内把资助款发放表和收据邮寄给财务部负责人进行核对检查,各资助点保留复印件。 二、费用报销手续:
1,首先把需要报销的费用金额申报到财务部门 2,同时提供和金额相应的明细单 3,财务审核完毕后把金额和用途报给莫凡,种子 4,莫凡,种子审批后如同意报销转告财务部 5,财务部通知阿乐进行转帐 6,报销的单据在一个月内寄到财务部负责人处。 7,报销单据的要求:尽量要求收款方出具发票,如既没有发票也没有收据的情况呀,由款项支出人写一份文字说明,并有一到两个证明人签字证明。 三、收据开除要求:只要是捐款人要求开剧的收据,有财务部负责人开出并邮寄,每张收据开做 两份,留存一份,收据必须有麦田的财务章方为真实(稍后公布财务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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