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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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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乌麦的问题




      2006年8月,北北和一杯茶抵达新疆阿勒泰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活动,在支教期间,北北和一杯茶走访了学生建立了新疆阿勒泰地方资助点。期间,情理之中、林老师、周老师 成为了麦田计划在新疆的第一批志愿者。
      2007年8月,北北离开阿勒泰后,新疆阿勒泰地方资助点由一杯茶负责进行孩子的回访、发放等一线工作。  
      2008年,铁匠当时正在运作一个自己的慈善网站,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优秀支边志愿者事迹中看到了一杯茶的故事,看到了麦田计划并和一杯茶联系,08年12月时向一杯茶所在的喀拉通克乡捐赠了一批衣物。
      此后,铁匠申请成立麦田计划乌鲁木齐联络点,在自己的慈善网站以麦田计划的名义进行活动,成立了乌鲁木齐麦田志愿者联盟(未向总社申报获批),在参加的麦田志愿者自愿的基础上定期收取会员费,费用用于各种公益活动,账目公开。但活动并未向麦田申请。在会员费收取之初,一杯茶也曾同他说明,这样不符合麦田规定。
      因为“乌麦”一直没有按照麦田的原则进行,所以麦田一直没有承认“乌麦”是“麦田分社”或者“地方麦田”,铁匠也一直自称只是麦田的联络站,仅协助助学部工作。
      因此,在麦田1-5周年的画册里,涉及到麦田团队分布的地图上也没有“乌鲁木齐”,只有阿勒泰。
      现在,麦田注册了基金会,拥有了合法身份,需要加强制度和统一管理,也需要明确各种分社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麦田重新开始和铁匠沟通,之前有老朱、种子,后面还有北北和莫凡,都和铁匠有过多次网络接触,包括北北在乌鲁木齐的面谈,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共识。
      主要纠结两个问题:(大家可以通过麦田管理团队和铁匠的多次通信,进一步了解情况)
麦田的态度:

      1、麦田计划欢迎乌鲁木齐成立麦田分社,但负责人不能在其他组织任管理职务;
      2、接受麦田计划的制度要求,并取消“会员费”,按照麦田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铁匠的态度:
      1、开始坚持:暂无能力,不成立分社,只做联络站。后来希望做“准分社”。
      2、坚持“会员费”制度
      铁匠热爱公益,为人仗义,对麦田和助学都有着自己的卓越的见解,他带领的团队也做了很多很好的工作。我们的分歧只是在管理的观点和模式上,这本来只是一个内部矛盾,我们并不想公开此事,而且期待日后基金会日后能和铁匠团队的合作。并且也正式向铁匠提出,希望他们建立自己的团队,有需要可向麦田基金会申报项目,麦田依然会支持铁匠团队的活动。这样就解决我们在管理上的分歧。
      我们的谈话始终是冷静的,有争论但是没有冲突。
      但乌麦有不了解情况的成员表达强烈不满,认为麦田不在新疆助学。   
      因此我们才作出如上说明,并要郑重声明:
      麦田依然在新疆,目前的资助点在阿勒泰,
      数据如下: 麦田前后一共资助了90个孩子,包括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 还在资助:大学生、高中生、有31个。 从06年下半年开始到10年下半年止,一共向阿勒泰拨款212675元。 图书室 15间
     麦田计划不但会坚守在新疆,日后还会扩大资助面,推进在新疆南疆贫困地区的深入助学活动。
     只要铁匠及其团队愿意,麦田基金会期待和你们合作。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社给铁匠的第一封信:

铁匠,您好!
      很抱歉,很晚才给你回复。之前的一个月,基本都在奔波的路上,能上线的时候也在就乌麦的问题和老莫、种子等决策团成员沟通。
      关于联络站,决策团的最终意见如下:1、如果是麦田计划的联络站,并在日后成为新疆分社的话,必须服从麦田的规章制度,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组织管理职务。2、如果在一些财务、人员、操作模式上不能按照麦田的模式做,建议你们做自己的组织,活动项目由麦田教育基金会给予支持,而不是作为麦田计划的一部分。3、现有的图书室可以由麦田计划进一步补充图书,继续开展工作,图书室称麦田图书室,由麦田捐建,管理由您自己的慈善团队进行,是一种合作模式。
      关于联盟会费,决策团一致认为:希望不要再称为乌鲁木齐麦田的志愿者联盟会费。麦田从来未曾授权任何一个分社、联络点收取任何形式的预付现金。如果你们做自己的慈善团队,可以使用你们自己的会费名义,如果你们加入麦田,那么这个会费必须停止收取。解决房屋租金等问题,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募集,而不是按月收取会费。
      很多事,或许你觉得是一种说法而已,一种做法而已,殊途同归,但是对麦田来说,很需要明确这些说法。
      另,下周麦田就会发布新的规章制度,具体的规定,可以阅读该规定了解。
      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麦田计划的决定。
      祝好!


      北北


铁匠的第一个回复:

哈哈,有点像最后通牒,不过我想只要是真心做事,什么都可以商量。

……………………………………………………………………………………


总社给铁匠的第二封信:

     对不起,铁匠,如果你们不叫麦田计划乌麦联盟,没问题。但是如果这么叫了,麦田不能接受。
既然除协助麦田计划助学部的工作外,不组织或参与任何公开募捐活动,那么还是组织一个你们自己组织比较好。
祝好


北北


铁匠的第二次回复:


这里面有两个概念:
1. 乌麦联络站,不收会费。是所有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主体。
2. 乌麦志愿者联盟,志愿者自愿加入,收会费,为专项项目提供资金。
如果只是名称问题,后者改叫“资助人QQ群”是否可以?
再补充一点,一开始也想过这样:会费由志愿者以定向捐款的方式直接汇到麦田账户,然后由总部的财务负责项目支出的汇款,但是这样要给总部增加很多工作量,所以没那样做。如果这样你们可以接受,我完全赞同。


……………………………………………………………………………………


总社给铁匠的第三封信:

铁匠你好!
     首先,麦田计划是绝对不会收会费的,所以你的做法跟麦田的基本原则是相悖的。所以你说的会费汇入总账的方法也不可行。
     关于麦田分支的问题,决策团队也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最终还是确定麦田的分支只有三种模式A麦田分社.B地方麦田(准分社).C.学校麦田小组。现在“乌麦”三种模式都不是。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日后你们用你们网站名义和麦田合作比较好!这是决策团队最后的决定,请理解!

麦田计划决策团队


铁匠的第三次回复:

1 乌麦联络站的定位是“地方麦田(准分社)”。以乌麦现在的能力没有问题,麦田的规章制度也都可以完全执行。
2 会费问题。
    乌麦和所有分社、准分社一样,所有的活动都是采用志愿者分摊经费的方式。
    所谓的“会费”是针对一些长期的、连续性的的项目,如果每周大家一见面就收钱,操作起来很麻烦。所以想到了会费方式,就是针对固定的项目,自愿参加的志愿者根据自己的时间随时可以去汇款。
    会费只是一个名称,之所以这样叫,因为它最简单,只有两个字。我猜测你们是误解了它的含义,它不是义务和要求,比如党费之类的,入党就必须要交。我们交的这个是捐款,是自愿的。如果愿意参加这几个公益项目就捐,不愿意参加就不捐。如果叫专项资金捐款,或是定向捐款,而且直接汇到麦田总账户,是不是就可以了?
    其实这种问题一定不是只有乌麦遇到,大家都在想办法,高效、透明是我们共同的追求目标,不是吗?
3 麦田项目
      麦田计划的项目都很好,但是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特点,每一名志愿者,都有他擅长的和不擅长的,所以在保持精神统一的前提下探索自己的道路,我觉的,这是一种健康的发展方式,乌麦从乡村小学联谊会、乡村小学知识竞赛、农民工小学周末辅导班、乌麦奖学金、义工补助等等一路地探索,不论对加深麦田的内涵,还是拓展麦田的外延都是有益的,不是旁门左道。
4 乌麦团队
      我们是一群实实在在做事的人,不为任何名利,也能够对自己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对于自己能做到的,尽心尽力做到最好,做不到的则老老实实承认能力有限。我觉的在整个麦田的团队里,如果论活力、论忠诚、论踏实,我们都属于中等偏上(哈哈,有点不谦虚了)。其实,不管是麦田计划,还是稻田计划、蔬菜计划……,就是一个名称,一个符号,真正赋予他意义的是团队里的人,每一个人,大家的付出凝结在一起,这个符号就不再仅仅是符号了。
      对于乌麦这个小团队来说,换个名称其实很简单,本来就是草根,还在乎是什么草吗?尽管心中有些不舍,但是如果看了这封邮件你们的“最终决定”依然有效的话,我们会尊重麦田计划总部的决定。
补充:
联盟会费是如何防止被滥用,甚至损害到麦田的声誉的。
交纳会费的人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汇款:
1)       必须是麦田志愿者,并且参加过至少一次麦田的活动,对麦田的理念有一定的认知。
2)       自愿
3)   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4)       不组织和参与除麦田助学部要求以外的任何公开募捐活动。
同时,账目完全公开透明,接受任何形式的监管。

……………………………………………………………………………………

总社给铁匠的第四封信:

铁匠你好!
      1、说实在的,成为麦田分支没什么了不起,比麦田做得好的机构多的是,按自己独立自己玩更自由自在。只是因为麦田成立了基金会,我们必须要制度和严格起来,否则后患很多。
      2、成为麦田分社是有明确的要求的,但成为麦田的地方团队(所谓准分社)是相对简单些,也不是以能力为准备,象深圳麦田,依然不是分社,但能力超强。
      3、我们评判是否是麦田的分支主要:A、是否贯彻执行麦田制度;B、对麦田的忠诚度。成为分社就要加上团队的能力和要求是否达到。
     A:你们现在还在争论“会员费”,就是否决麦田的这些基本原则,如果乌麦可以这样,那么其他分支都仿效,那还是麦田吗?我们怎么解释?
     而且“会员费”和“临时的AA”的钱用途可能是一样的,但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B:如果是一个团队,自然只有一个共同的网站。乌麦过去一直有自己的网站(现在没有是因为特殊情况),这是所有其他麦田分支不会出现的,曾经有过个别分支出现过这种情况,马上就被叫停了。
      4、我们并不怀疑你们的能力和做公益的用心,这些我们不用多说。我们和你是有足够沟通的,从莫凡、种子、北北到老朱,每个人和你沟通还不止一两次,这也说明我们对你们的认真和真诚。我们都是明白人,无须再纠缠文字游戏,说实在的,你们一开始就没有希望成为麦田的分支,免受麦田太多的制度约束,而希望保持原来的组织。又希望麦田的资源能够帮到新疆的孩子,这也无可非议的。
      5、过去麦田比较松散和自由,现在这样要求也是迫不得已,希望你们能理解。

铁匠的第四次回复:

     我最后再解释一点,我从来没有玩文字游戏,而是尽量在按照游戏规则在做事。
     "会费"也好,"专项资金"也好,我希望你们看到的是本质,而不是名称。就是法院定罪也得有个条文依据吧。如果有的话可以拿出来我们共同推敲一下,我对于我们的会费会影响麦田基金会公信力的说法仍然保留意见。
     我只想做事,用最高效的方式做事,这是终极目标,所以没有丝毫门派、名份的想法,所谓的网站只是曾经用过的一个联络方式而己。投身到麦田的旗帜下,也没有任何所图,只因为你们的开放和曾经的接受,绝没有获得资源的想法,这从我们所有做过的活动就可以看得出来。
     我们不建立分社不是为了规避责任和制度,是能力问题,做不了的事不想强迫自己去做,只想把能做的做到最好。
     总之,离开麦田对大家都是一个损失——这就是我的观点。
     以上这些邮件可以公开吗?我需要给大家一个交代。

……………………………………………………………………………………

总社给铁匠的第五封:

铁匠及乌麦的其他志愿者:
决策团如此坚决的原因是:
正是因为是麦田的志愿者,会费的名称使用了麦田的名义,所以才不能这样收会费。如果是其他志愿者,其他名目的会费,我们什么都不会说。
绝对不收会费,也不收非指定用途的捐款,志愿者不直接接触捐赠现金,走访费用参与者AA结算,是麦田最根本最根本的原则,最近又加了一条就是活动的报备,任何使用麦田名义的活动都是建立在这个原则之下的。
我们能理解铁匠所说的为了效率的初衷,但是对麦田来说,我们无法控制所有的分社在这种问题上的分寸把握,我们只能在这个问题上舍弃你所说的效率。迄今为止,麦田的活动通过AA来做走访等,还没有发现什么效率上的问题。而长期的连续性的项目完全可以通过申请立项的模式来解决,而不是收取会费这种形式和性质。
我们从未否认你们的活动是好的,而且这些或都也都是独立于麦田做的,证明了你们的能力和愿望。比如奖学金,募集、发放等都没有通过麦田,麦田也是直到你们发帖子才知道的。这个不是旁门左道的问题,而是,对所有活动,总部在不过多干涉,维护原则的前提下,需要有提前知情权,以便维护麦田安全,统筹类似项目,更好的争取资源和机会。也正因为你们完全可以独立于麦田来做活动,活动的一些理念和范围也和麦田有一定的差异,我们才会真诚地建议,你们独立出来,有项目可以通过麦田教育基金会进行支持,而不是以麦田的分支来做。
如果以麦田的分支来做,那么麦田的原则是需要遵守的,会费是绝对不可能被接受的。
另外助学部除了一对一资助是不会有募捐活动的。麦田的募捐都是在立项的基础上的捐赠,没有公募之说,这一点很重要,有必要做一个澄清。
最后要说的就是,这次的清理不是单单针对新疆麦田的,而是全国所有分社,我们这次会逐步同所有分社理清授权范围,活动权限等,不同地域不同特点的分社都会得到相应的差异化对待,而不是一刀切。
如果需要公开的话,我们完全同意。我们也会相应地在召集人群中公开这些讨论,以便其他分社了解状况。
非常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

祝好!


麦田计划决策团




铁匠的第五次回复:
希望这样没有什么不妥。
http://wlmqmt.blog.sohu.com/167388839.html?act=1298105479304
如果认为不合适,请告诉我。

发表于 2011-2-2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北 于 2011-2-20 00:30 编辑

先抢下来沙花……
*****************************
关于新疆的事,我个人非常抱歉。
因为中间一杯茶跟我提过会费的事儿,我说这个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之后没有进一步了解清楚。
后来在国外期间,听朱哥说和铁匠在谈这个事儿,但是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让我也去沟通一下看看。因时差原因,没有深谈。
回国后回到乌鲁木齐,和铁匠见面了,谈了会费的事,还聊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铁匠认为收会费不会引起问题,认为大家殊途同归,也说了他们不能更多走访的原因。我能理解收取会费的初衷,但是不能同意,最终我们谁也没有说服谁。
当决策团清理所有分社的时候,这个事情才被正式处理。
这个过程中,我有拖拉的责任,中间肯定也有说话不到位的时候,郑重向大家道歉。

铁匠的团队其实很有能力,活动都组织得很好,我相信转换身份之后各种活动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我相信铁匠,也期待麦田基金会和铁匠团队的合作。

我也是新疆人,新疆的麦田一定会继续下去,麦田自己做,和铁匠合作做,和其他团队合作做,各种方式,但是肯定不会停下来的
发表于 2011-2-2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麦田 于 2011-2-20 08:28 编辑

原来是这样!
引北北的话:“铁匠的团队其实很有能力,活动都组织得很好,我相信转换身份之后各种活动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我相信铁匠,也期待麦田基金会和铁匠团队的合作。”
发表于 2011-2-2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一个公益组织都有它的特点这就看个人怎样看待你适合那个组织了,既然你要承认一个组织那就应该服从它的管理以及任何规章制度,当然任何一个组织的规章制度不可能完全健全只有在实践中慢慢改进。在没有改进的时候只有无条件遵守这是最起码的准则。既然一时还有点点分歧最好是合作这样就保持各自的特点。
引北北的话:“铁匠的团队其实很有能力,活动都组织得很好,我相信转换身份之后各种活动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我相信铁匠,也期待麦田基金会和铁匠团队的合作。”大家目标其实都一样只是走得路不一样而已,期待&很好的合作!
发表于 2011-2-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田之所以为麦田,就是因为它的独特之处,如果说为了发展,而否认麦田的初衷,那么这个就不是麦田了
当然,麦田必须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大步向前进
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
发表于 2011-2-2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了.
发表于 2011-2-2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总社决定
发表于 2011-2-20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铁匠 于 2011-2-20 19:46 编辑

看了发给我的五封信,本来我不想再说什么了,但是看了一楼的帖子,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两句。是我的表达能力真的那么差吗?我一再解释所谓的会费是针对固定项目的“定向捐款”,并不是“非指定用途的捐款”,而且交纳的程序、方式都可以按你们的要求变,至于项目的报审,如果要求了,一定执行,可是,事实上,从第一封信开始,大门就是关着的,直至第五封信。
    曾经的乌麦志愿者们,为麦田计划摇旗呐喊了近3年,如今被如此坚决地关在了门外。
    不说了。
    别了,麦田计划。


以下是原乌麦关于会费的规定原文。
“ 6. 志愿者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自愿加入联盟,每月固定交纳最少30元会费。交费以经济上不感到有压力为宜,建议年交费总额不超过年收入的5%。
    1)  至少参加过一次活动,认同我们的公益理念和操作模式。
    2)  有稳定工作,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
    7. 会费支出项目公开透明,必须经联盟集体讨论,如果采用投票方式需要90%赞同票方可通过,如果采用公示审核方式需要100%无异议方可通过。
    8. 会费主要用于联盟的“奖学金”、“义工补助”、“城中村图书室”等非简单的“给予”形式的项目支出。

    1)  奖学金——集体资助项目,主要针对中小学生,旨在从物质、心理、学习等多方面为受助生提供帮助。
    2)  义工补助——由大学生组成的“工作室”,为联盟的正常运作提供服务,每月可获得一定的补助。加入“工作室”须提交申请,并经集体讨论,100%无异议方可通过。

    3) 城中村图书室——在外来人口聚集的城中村建立免费儿童图书阅览室,为那里的孩子提供一个可以读书的地方。

    9. 所有其他公益活动,活动经费不得从联盟会费中支出,应由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分摊,志愿者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多交或少交,学生志愿者免交。

    10. 联盟会费设有专用帐号,由专人负责收取和支出,并在博客和麦田论坛公布收支明细。

    12. 联盟会费专用帐号不接受非联盟人员的捐款。”
原文(已删除与麦田有关文字)网址:http://wlmqmt.blog.sohu.com/167398205.html
发表于 2011-2-2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惊洪波涛 于 2011-2-20 19:17 编辑

铁匠 你好!
我是衢州麦田分社的,我们在以前也经历过类似你们这边这样的问题.我们是在本地找寻需要资助的孩子,在本地找寻想资助孩子的人,可以我们的操作规程却和总社的原则有误差,经过双方的交流后,我们改进了工作的方式方法,结果是我们还是能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我们衢麦又和总社的原则不交叉.
你能理解我说的吗?
其实成为麦田一员和成为其他志愿者群体里的一员都是一样的,都是在奉献自己的一点爱心,但是既然成为了麦田的一员,那我们就必须遵守这个组织的规章制度,原则就是原则.有国就有法有组织就有原则,可能我说的有点严肃了,但我想表达的我表达了.希望你能明白.
其实收不收会员费真的这么重要吗?有活动,参与者AA不是更公平更合理吗?
发表于 2011-2-21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景是一样的,都为了孩子,但是方式不一样吧了,相互理解,和而不同。
发表于 2011-2-2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总部!
发表于 2011-2-26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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